2005年1月12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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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贿再向韩桂芝行贿交通厅原副厅长重判
胡天鹰 郭毅 李丹

  近日,轰动一时的黑龙江省交通厅原副厅长王孝慈收受巨额贿赂案,经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:被告人王孝慈犯受贿罪,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    1月10日,笔者获悉:在法定上诉期内,王孝慈没有上诉,判决已经生效。现年46岁的王孝慈,研究生文化,原系黑龙江省交通厅副厅长。1982年至2004年,王孝慈先后担任黑龙江省交通厅教育处副主任、办公室秘书、办公室主任、厅党组成员,省公路局局长、省交通厅副厅长等职务。自1996年5月至2003年9月期间,王孝慈利用职务便利,为其下属单位或个人划拨工程款、调转安置工作、承揽工程等提供帮助,非法收受贿赂62起,款物共折合人民币298.1万余元。
    2003年11月,中纪委调查组在对韩桂芝问题进行初查时,发现王孝慈涉嫌向韩桂芝行贿,黑龙江省监察厅也收到反映王孝慈受贿问题的举报信,后该案移交黑龙江省检察院,2004年6月23日,黑龙江省检察院将此案指定南岗区人民检察院管辖。经审讯,王孝慈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。(胡天鹰 郭毅 李丹)